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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篇1
20xx年,浦江县卫生监督所以“积极履职、保障安全”为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的监管手段,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卫生等领域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健康。
一、明确目标,规范行政管理。
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工作计划,理清卫生监督工作要点:一是加快卫生监督“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三是注重信息宣传,推进服务型监督模式的运行。
二、突出重点,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卫生监督体系及能力建设
1、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及基本装备。年初,为配合县城北区块拆迁要求,我所实施了办公楼整体搬迁,完成了新办公室改造,为职工提供了一个好的办公环境。为进一步提高我所卫生监督执法效率,今年上半年我所还完善了部分卫生监督基本装备,对部分台式电脑进行了更新换代,新配备了2台数码相机、2台便携式打印机,数码相机、录音笔、摄像机等执法取证设备均按照要求配备,此外我所还配备了一定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设备具体配备和使用情况均按照要求录入了《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管理系统》。
2、卫生监督协管。为更好地推进我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20xx年我所重新制订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并按照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指导,分半年、年终、平时抽查三次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
3、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及管理。建立了卫生监督员信息数据库,每人的监督员证号均与胸牌号一致,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均持证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xx年我所制订了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并按要求开展培训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网络培训任务也于10月初提前完成。
4、依法履职,加大执法力度。我所共有编制18人,正式在编14人,其中有2人为2012年新进,设有综合办公室、医疗卫生监督科、公卫场所监督科三个科室,业务科室有执法工作任务是7人,20xx年我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0余起,罚款44.87万元,远超过人均办理5个的工作任务。
5、卫生监督信息宣传和信息化建设。成立了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要求完成了20xx年卫生监督网络直报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新闻媒体报送信息,为我所各项专项工作开展营造氛围。
6、卫生监督应急处置。制订了《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卫生应急预案》及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台风、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危害健康事件、医院感染暴发事件、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完善了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明。我所组织了1期培训班,对本所卫生监督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进行对相关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等内容。20xx年11月,我所派代表人员参加市卫生监督所组织的一起医疗废物流失事件的应急演练,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佳绩。 为进一步巩固演练成果,我所参考市所演练的相关内容,组织全所人员进行了一次桌面演练,提高了全所业务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一年来,我县没有发生重大公共卫生应急突发事件。
(二)卫生监督业务工作
1、职业卫生监督
(1)《职业病防治法宣贯》。4月底,我所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在活动中,组织了业务学习暨宣贯会1次,开展宣传咨询2次,展出宣传版画8块,发放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为我所开展的各项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成立了浦江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浦江县20xx年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浦江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县中医院按照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规范了县中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此项工作取得了市局的高度肯定。
(3)浦江县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对我县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职业病危害进行了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了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了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促进了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环境卫生监督
(1)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测。成立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咨询活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周活动,浦江电视台《直通百姓》栏目对我所饮用水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为确保我县广大群众饮水安全,我所定期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备水进行监督监测,并对监测结果按时进行网络直报。
(2)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2012年这项工作的基础上,我所仍然秉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以“分类管理、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成立了所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截止目前,我县有住宿场所227家,已完成量化分级管理227家,其中星级宾馆2家,量化分级率达100%;普通旅馆225家,量化分级率达100%;美容美发场所436家,完成量化分级管理225家,量化分级率51.61%;沐浴场所102家,完成量化分级55家,量化分级率53.92%;游泳池2家,完成量化分级2家,量化分级率100%。
(3)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20xx年,我所对部分住宿场所、理发美容场所、足浴场所公共物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率100%,各单位均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公用物品消毒工作。
(4)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成立了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了游泳场所经营者及卫生管理人员宣传培训,分两次开展了游泳场所监督抽检,并及时将抽检结果进行了公示、网络直报,规范了游泳场所行为。
(5)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1月中旬,我所组织城区15家文化娱乐场所负责人召开了培训会,1月底,对各经营单位进行了错时专项监督检查,各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状况良莠不齐,大多数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运作良好,从业人员持证率较高,公共场所通风良好,按要求配备消毒设施,设置有禁烟标识,并按要求进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信息公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我所执法人员当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业主限期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核,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
(6)开展公共场所(足浴行业)卫生 “333”治理专项行动工作。1月底,我所组织全县31家足浴场所负责人召开了专题工作培训会,并与各单位签订了《浦江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承诺书》,2至5月份,分阶段组织了对各单位信息公示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取得了实效,各业主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兼职)卫生管理员,在醒目位置禁烟标识标语设置率达100%,均按照统一的模板制作信息公示栏,并将卫生许可证、信誉度信息、检测结果信息在醒目位置统一对外公示。5月份,对 1家足浴场所卫生状况进行了抽检,样品合格率100%。
(7)开展第二类公共场所卫生“333”治理专项行动。5月份,我所参照足浴行业“333”治理专项行动操作程序,对我县2家经济快捷型酒店进行了专项监督监测,目前2家单位均达到了“333”治理要求,做到了“三落实、三合格、三公示”。此外,我所还对2家单位室内空气、公共用品进行了采样,共采样10份,合格率100%。
3、医疗卫生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我所将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列为打击的重点,对一些典型案例及集中行动公开进行报道,对非法行医者形成有力的震慑。20xx年我所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0起,其中涉嫌犯罪向公安机关移交6起,没收药品器械218箱(件),罚款448726.9万元。
(2)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我所成立了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人召开行动部署会,督促各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与各医疗机构负责人签订了《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承诺书》,组织开展了对2家二级医院及县妇幼保健医院 “依法执业守护健康”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各类医疗机构不同现状,我所结合工作实际,将对中小医疗机构分级监管工作与我县医疗机构考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经现场考评,评出规范级25家、合格级344家,对12家中小医疗机构进行不良行为记分管理。
(3)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20xx年,我所开展了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我县共有放射诊疗机构21家,《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率100%,放射诊疗工作人员53名,《放射工作人员证》发证率100%,各单位均建立了放射诊疗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100%,我所及时将相关监督检查数据录入了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
4、传染病管理监督
(1)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行动。经调查,我县仅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我所每季度分别开展了餐具抽检工作,针对抽检中出现不合格样本,我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警告,并责令其查找原因,作出承诺,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通过我所监督员多次监督检查,企业现已在餐具集中消毒各重点功能区均安装了监控设备,通过互联网与卫生监督所建立远程监控对接,我所对厂区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控。
(2)结核病防控专项监督。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对象为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非定点诊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我县共有定点诊治单位1家(浦江县人民医院),非定点诊治单位3家(浦江县中医院、浦江第二医院、浦江县妇保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16家,疾控中心1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按照要求对各单位进行了检查,从各医疗机构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医疗机构都能按照结核病管理制度要求落实,但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也存在随访、登记不及时的情况,卫生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在工作过程中,我所积极与县疾病控制中心沟通、协调,建立联络反馈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3)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3月份,我所开展了对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专项检查。辖区2家二级医院,16家乡镇(街道)卫生院,均实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及容器、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实行集中处置,集中处置单位为“金华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此次专项检查我所还查看了8家民营医院,部分医院存在未建立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全、医疗废物登记不全、医疗废物进行未进行分类收集等问题,我所执法人员已督促其进行了整改。
5、学校卫生监督
(1)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此次行动以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为检查重点,2月初,我所联合县部门下发了《20xx年浙江省学校卫生工作自查表》,共同督促各学校完成了卫生自查工作;2月底,我所组织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召开了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部署培训会,依托卫生监督协管员力量开展了对中小学校的检查,督促各学校按要求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2)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5月份,开展了中小学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监督监测工作,共监督检测了23所中小学校,其中教室人均面积符合的学校为16所,合格率为76.19%,课桌椅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8所,合格率为85.71%,黑板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3所,合格率为61.90%,教室采光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为18所,合格率为85.71%,教室照明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0所,合格率为47.62%,学生宿舍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1所,合格率为91.67%。通过对各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的检测评价和分析,我所将存在的问题向各学校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作出技术指导,使各学校了解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对学生健康的影响,以便落实整改。
(3)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3号行动。9月份,我所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3号行动,通过调查摸底,确定了浦阳二小等17家中小学校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从检查情况看,抽查学校对学校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基本到位,均建立了相应的饮用水卫生管理等制度,配备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其中11家学校已使用浦江县仙华水厂的市政供水,占抽查学校的64.7%,6家学校使用所在地农村“甘泉工程”的集中式供水,占抽查学校的35.3%,14家学校为学生提供开水,占抽查学校的82.35%,2家学校提供桶装水,1家学校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结合我所“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并与年度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相衔接,已确保县辖学校的卫生监督年度覆盖率达到了100%。
6、爱国卫生执法
为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管理,履行《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中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职责,提高我县爱国卫生执法能力,根据上级要求,我所成立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浦江塔山大酒店、浦江县顺风饭店和浦江县国际大酒店三家单位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三家单位均与专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签有外包协议,有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但相应制度和档案均不完善,对外包单位备案确认书和从事消杀作业人员的资格和培训的索证不齐全,消杀记录没保留(被外包单位带走),监督人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三家单位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规范管理,建立相应档案。目前,三家单位已反馈我所,外包单位资质和消杀作业人员资格培训的索证已全部到位。
7、卫生监督法制
(1)“法制卫生“建设。20xx年,我所多举措探索“法制卫生”建设:一是重新制定了相关执法规范、制度,落实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三是加强内部法制稽查工作,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四是扎实开展卫生法制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2)加强执法能力,提升案件质量。为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我所研究制定了《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8人案卷评查小组,所领导黄斌所长、徐承红副所长亲自参加具体评查工作,剩下6人从各科室办案骨干抽调,分四组对我所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5日期间已办结的38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人员仔细对每个案卷进行评查,填写案卷评查登记表,所办公室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向各业务科室进行了反馈。通过组织此次案卷评查工作,为我所办案人员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的机会,办案人员受益匪浅。
(3)贯彻落实原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为提高我所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能力,20xx年我所全体业务人员参加了市所组织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培训班,收益匪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7月份,我所自行组织了培训班,对新规范和程序进行了再次集体学习、讨论。
(4)卫生监督稽查。20xx年我所按照上级要求对卫生执法文书使用情况、卫生监督人员着装管理情况、 “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稽查,从稽查情况看,我所各业务科室均已使用新文书,制作的文书完整、准确、规范并符合相应的要求,监督人员执行公务时,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着装,在执法活动中能做到依法行政,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上访、信访、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率达到100%,无进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承诺许可期限7个工作日,严格按照承诺要求办理许可件,服务信息依法进行公开。10月中旬,市卫生监督所对我所进行了稽查,对我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
(5)投诉举报处理。成立了所投诉举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管理规定》,完善卫生监督值班制度,确保“96301”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完善来人来信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和处理工作,20xx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起,均进行相应处理,并及时将结果反馈举报对象。
三、存在的困难
1、办公用房紧张。我所现是借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门诊部办公,总建筑面积约260平方米,远远不能满足办公需要,办公用房急待改善。
2、人员编制不足。我所2011年施行参公管理,核定编制数为18人,现正式在编14人,根据《浙江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编制配备和经费保障参考标准》(浙编办〔2006〕8号)文件要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按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0.6~1名的标准计算,我所远远达不到 最低标准(23人)。人员少,任务重,与现今执法要求矛盾突出。
四、下一步打算
1、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2、积极争取县政府早日招录工作人员,积极争取卫生监督执法经费,提高执法效率。
3、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4、加强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5、坚持日常监管不松懈,探索监管的长效机制。
2024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篇2
自全区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以来,区卫生监督所始终坚持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睢阳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为主线,以“五小”行业专项整治为重点,按照《睢阳区“五小”行业基本卫生标准》的具体要求,深入将创国卫工作落实到实处,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创卫督导队
根据卫生部门承担的职责,睢阳区卫生监督所实行了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工作实情,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在成立的领导组的基础上,下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督导队,队长由张洪生所长担任,证照科科长袁卫东、稽查科科长王玉峰为成员。督导队具体负责全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检查督导,以“五小”行业整治为重点,同时检查督导创卫饮用水卫生、其它公共场所卫生、宾馆饭店除四害督导、传染病监督的情况,包括经营单位卫生状况与整改情况。
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我们采取“责任到科、门店到人”的分片包抓工作机制,建立人员、路段、任务“三落实”的包片责任追究制,并对科室负责人签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书》,先由科室组织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然后移交地段负责监督员督促整改。对整治结束后仍然存在突出问题的,确保整改措施的到位。要求监督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监督检测频次,严防“五小”行业卫生问题回潮或反弹。目前,各项措施正在落实,长效机制正在形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创卫意识
睢阳区卫生监督所为了做好我区创建工作,今年来,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宣传,向群众讲清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今年的宏伟目标之一,也是树立商丘新形象,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优化商丘投资环境、促进商丘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宣传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法》的认识,解答消费者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指导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基本方法,宣传正确选购食品的常识,高考期间,重点加强了对考点周边餐饮业和考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宣传,随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打击违法经营者,保护考生的考试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创卫工作
按照《睢阳区“五小”行业基本卫生标准》的具体要求,将北海路、香君路和长江路“五小”整治作为全区开展工作的亮点街道,力争做到北海路“五小”行业户户按标准,处处为亮点的整治原则,以确保推进全区“五小”行业的全面整改。
首先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区“五小”行业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汇总“五小”行业底数;在整改过程中要求“五小”行业制度和卫生许可公示统一亮证经营;对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经营业主采取主动指导记录并要求做到妥善保存;按要求对硬件设施(如消毒柜、保洁柜)进行合理添置。通过阶段整治,“五小”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小饮食店餐饮具消毒和卫生条件得到改善,食品安全质量得到有效提高。各种违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纠正,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各种食源性疾患得到有效遏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根据标准要求,对卫生硬件设施进行了添置,公共卫生用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增强。“五小”行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卫生状况形势正朝有利于创卫的方向发展。截止目前,北海路凯旋路至归德路一段两侧的“五小”行业基本整改到位。香君路和长江路的“五小”行业均在陆续整改中。
截止目前,共开展专项大面积专项整治5次,下达监督意见书500余份,限期整改46家,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1100余份。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150件,正规发放率100%。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审48件;共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01件,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年审68件。共对涉及餐饮、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3721人办理了个人健康证明。
四、再接再厉,深入推进xx年工作
1、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及窗口单位卫生。加强消毒设施建设,严把发证关。“五病”调离率达100%,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8%以上;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清除自来水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污染源,加强高楼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加强窗口单位卫生管理,火车站、汽车站设施齐全、干净卫生,候车室及售票厅等场所成为无烟场所。
2、加强食品卫生。从事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三证”齐全,不符合卫生基本条件的不能发证,已发证的由发证单位收回;有必要的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卫生状况达标率85%以上;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对早夜市摊担的管理。
3、抓好五小单位、才、公共场所除四害工作。抓好公共场所除四害的组织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好责任,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2024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篇3
今年,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局领导下,努力开创卫生监督工作新局面,认真贯彻实施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为积极开展卫生执法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xx年上半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一、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加强对我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于20xx年3月对全乡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农村饮用水、医疗机构、职业卫生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情况
按照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有关文件要求,我乡卫生监督组继续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辖区9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二)“清无”整治工作情况
按照《食品卫生法》对我辖区无卫生许可证和无有效健康证的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整治,对辖区一家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的餐饮单位下发了停业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办理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后方可开业。
(三)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情况
为提高我辖区的餐饮单位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实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我院卫生监督组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举办了两次餐饮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班和两次学校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班,共培训20余人次。
二、严格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特别是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我院卫生监督组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徐家堡中学食堂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徐家堡中学学校食堂全部进行了整改,通过整改,学校食堂达到c级以上标准。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加强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告监督监测状况,重点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设施进行监督。全辖区共有公共场所22家,其中美容美发店10家,浴室12,持证率90%,监督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户50次,监督频率为2户次,从业人员体检150人,实际体检135人,体检率90%。
四、医疗卫生监督
今年3月份,按照卫生局《打非》文件精神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对全乡31家医疗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确保了医疗安全,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净化我乡医疗市场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存在问题:
1、新的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导致以前的`个体医无法换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又无报考执业助理资格,导致这部分个体医成为无证行医,这个遗留问题还待解决。
2、食品量化分级管理还不够彻底,部分群众还不够重视,以后需要加大宣传,引起群众的重视,利于开展工作。
2024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篇4
20xx年xxxx卫生监督工作在县政府和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在州卫生监督所的精心指导下,我所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工作,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县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一户一档,建档率达到了90%,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网被监督单位信息档案,充分保障我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培训率:根据我县的具体实际情况,上半年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63户,其中文化娱乐场所8家,公共浴室2家,美容美发32家,住宿业21家,监督覆盖率为38%,从业人员的体检率92%,培训率95%。
2、卫生知识培训:利用许可前和现场监督检查时,对公共场所行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发放卫生知识宣传资料200余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答卷。
3、重点监督检查:
根据州监督所的统一部署,我所在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重点监督检,发现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我所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到5月底为止,已对相关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同时事后进行了巡回检查,直至整改合格。通过此次专项整改,我县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使了我县的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存在问题
1、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大执法力度。
2、继续完善对全县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2024卫生监督个人工作总结篇5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局和市卫监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全所干部职工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医疗卫生及公共场所量化等工作重点,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监督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将经常性卫生监督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队伍建设,抓好效能建设
队伍建设是单位内部管理的基础,我所一如既往地重视队伍建设,贯彻《县卫生监督所综合管理制度》,增强中层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通过定期召开干部职工例会,传达上级精神,布置工作要求,了解工作进展,掌握工作动态,明确阶段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继续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政务公开制;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申请办证时间,为群众办证提供方便,使办证效率大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今年以来,我所先后选派17人(次)参加省市级举办的“传染病防治监督”、“医疗服务监督管理与执法能力”等培训班。单位举办了2次业务培训,针对出台的卫生法律法规如《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组织全体卫生监督员学习,培训结束并进行笔试,收到良好效果,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我所还针对目前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整个学习活动贯穿全年,力求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真正达到学习效果。
三、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新闻信息报道水平
起,我所突出宣传意识,着力落实宣传报道工作,我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设咨询点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月”等专项宣传活动。今年我所共出版《南靖卫生监督信息》两期,同时与“南靖在线”网站合作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全年我所开展上街宣传咨询活动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份,悬挂横幅宣传标语5幅,新闻媒体报道7次。今年我县上报省市卫生信息网信息21篇,漳州市电视台报道3次,闽南日报2次,南靖电视台9次。
四、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一)卫生许可管理
在餐饮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中,我所始终把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作为规范业主经营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有力措施来抓,今年共审核发放卫生行政许可证544件,其中餐饮服务许可382件,公共场所162件,监测健康相关产品及用品用具859家6043份,健康体检及发放健康证3073人次,办理卫生许可证年审760件。同时我所逐步提高了食品卫生许可准入门槛,把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卫生许可后经常性监督工作同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对学校食堂?p公共场所和中小餐馆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到目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达标的有472家,其中学校食堂80家,公共场所115家,大中小餐馆277家。
(二)餐饮服务卫生监督
今年,我所继续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管,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种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1)全力以赴,确保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核验收。我所认真对照测评标准,及时安排部署,深入发动全局职工,掀起创建热潮,以局文件制订“关于市容环境百日整治行动、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努力在组织领导、任务细化、市场监管和材料审核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创卫”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力。
(2)开展“五一、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以县城为重点监督区域,以承担重大活动餐饮单位为重点监控单位,以餐饮服务持证经营、采购食品及原料的索证索票、有无使用过期失效或来源不明的原料、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对餐饮单位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在醒目位置张贴“笑脸、平脸、哭脸”卫生监督管理结果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3)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3.15新闻媒体报道后,我们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制定了《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落实餐饮服务单位进购的生猪肉及其制品进货台帐记录、索证索票情况,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5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61车次,检查中,未发现有采购来源不明的生鲜猪肉及其制品行为。
(4)大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发放国务院食安办、卫生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700多份,在各餐饮单位店堂予以张贴,同7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
(5)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和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联合县部门下发了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加强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文件。对各类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签订100%,下达监督意见书13份。
(6)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期间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坚决落实保障执法人员24小时驻点制,做到保障前有方案,保障中全程监管,保障后有总结的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圆满完成了多次重大活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是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围绕“雷霆清剿”行动,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顿,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校外学生寄托服务机构、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严厉打击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和乳制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物等违法行为,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严格实施《福建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继续推进县以上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和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改善经营设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健全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制度,提高餐饮消费安全水平。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辖区所有的公共场所行业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供水单位、宾馆住宿、洗浴场所、游泳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全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37次,监督检查公共场所323户次,其中旅馆61次,供水单位57次,美容理发128次,娱乐场所45次,游泳池32次。重点监督检查旅馆住宿、美容美发业的清洗、消毒及控烟措施。与供水单位及各游泳池签订定时水质抽检协议,按时按量完成水质等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任务,全年共抽检196份并及时上报抽检结果。并于今年11月,重点对辖区内新建楼盘高层建筑的二次供水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2人次,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10份,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措施。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序开展。
(四)学生卫生监督
(1)4月,我局与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自备供水监督检查及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通知》,并联合县局开展学校及幼托机构自备供水卫生专项整治,共检查学校68家,供水人口达14462人,在检查中,有3家学校自备供水不符合规定,我所及时告知学校,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并指导其完成进行整改。
(2)于5月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为重点,通过学校自查和我所专项整治相结合,联合局对辖区内有供餐行为的49所学校内部食堂及周边的279家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场所、生产加工的过程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11家单位,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3)于6至7月份规范校外学生寄托服务机构的供餐和住宿卫生安全行为,共检查校外学生寄托服务机构89家,其中9家未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我所当即出具《催办通知书》及《停止供餐监督意见书》。
(4)10月份,对辖区内的10家学校进行教学环境、教学设施监测。辖区内学校,均建立和落实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消毒等管理制度,设立了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控措施。
(五)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4月份我所组织召开了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对全年职业卫生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了职业卫生重点检查方案;4月26日联合疾控中心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咨询宣传周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余份,悬挂宣传条幅6条,接待咨询人数达470人次;建立企业职业病危害申报信息库,于4至8月份分别对7家向我局提出职业病危害申报的企业开展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共监测了7个点,同时进行接触职业危害人数健康体检达187人,完成县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控制指标,全年全县无发生一例职业病人,无发生一起重大职业中毒死亡事故,无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同时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卫法监[]218号)及《漳州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工作的通知》(漳卫法监【】5号)精神,为完成省卫生厅下达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及《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发放任务,我所组织全县所有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了龙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举办的“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班”,并要求全县所有有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单位都要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病危害(含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我所帮助他们联系有资质的单位来开展这些工作,同时对辖区内医用光电离辐射单位的进行专项督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单位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要求各医疗单位尽快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六)传染病防治及消毒产品监督
我所于3月至9月,组织2次专项整治活动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0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疫情报告、医疗废物暂存处理、医院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在面的监督检查。同时制定《县医疗废物处置实施方案》,与各家医疗机构签订《县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按时按量完成消毒产品抽检任务,今年开展2次对集中式餐具消毒机构进行专项检查,责成餐具集中式消毒机构每月抽检一次,今年共抽检450份,合格率达到95.56%。目前我县已有4家餐具消毒机构通过市卫生局验收。
(七)医疗执业监督
我所于5月份和9月份对全县医疗机构、妇幼机构开展了两次的监督检查工作,医疗机构办证率达100%。今年3月,我局下发《县卫生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由县政府牵头,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工商、计生、广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了两次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议,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落实了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了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17人次,全县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408户次,取缔无证行医单位和个人9起,给予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9起,罚款2.3万元;没收医疗器械、药品价值2.7万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市场。
(八)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1、案件监查
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行为,确保案件质量,我所明确案件审查、案件承办、处罚执行等工作程序和要求;完善了卫生监督报告系统,统一了卫生许可证号、行政处罚文书号管理模板和行政处罚文书书写,执法文书书写规范、完整;卫生行政处罚案宗1案1宗;今年来共组织集体合议18次,审议案件18件,严格执行了行政处罚三级审批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陈述申辩、听证等程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投诉举报
我所制定了《县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法定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有效地处置卫生投诉举报事件,同时加大了对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力度。设置了专职的投诉受理人员和现场处理机动队员,配备了文书和现场调查取证器材,今年共接到2起投诉举报案件,接到举报电话后,工作人员进行了准确完整的投诉受理登记,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调查。做到案件登记率、查处率、结果回复率均为100%。
(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根据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制定了完善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职业病中毒应急预案,举行1次实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五、存在的问题
由于监督人员较少、交通、通讯、取证工具缺乏,致使监督覆盖率、发证前卫生审查率、餐饮具的抽检率、从业人员的体检率等都与“卫生工作规范”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对远离县城的乡镇餐饮经营单位,不能保证经常全面巡回监督,很多监督检查只能委托当地卫生院代劳,难以达到卫生规范要求。
六、明年工作重点
1、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2、进一步推行餐饮单位和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3、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活动。
4、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力度,打击非法行医。
5、加强学校食堂、重大节日、重大会议期间的餐饮安全保障工作。
6、县城范围内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同时要求餐厨废弃产生单位要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签定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