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读后感时,常常会惊觉书中观点已不知不觉融入我们的思维方式,一篇深刻的读后感能让人重新审视书中的观点,甚至修正错误的认知,以下是400字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后感1200字优秀7篇,供大家参考。
读后感1200字篇1
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篇幅并不长,但是,却读了半个月之久。实在是因为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太读懂,对于当时的时代背景,西欧的风俗习惯都不了解。直到现在,虽然已经读到了结尾,其实对作者本身要表达的当时法国大革命的一些令人“废解”的景象,并没有更尽一步的了解。
但是通过对这部著作的学习,我有几点需要思考的地方:
首先,是什么让一个本该受人同情女人变成了让读者希望她早点死去的角色。泰雷兹·德伐日是个苦大仇深的人物,她为了复仇,甚至失去了作为普通人应有的怜悯之心,她不但把达尔内送上了断头台,还要把本是受害者的曼内特医生,以及达尔内的妻女也“斩草除根”。她的每次出现,她的言论,甚至让人觉得疯狂、可怕、恐惧,她给人带来的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绝望。
其次,是什么让民众面对囚犯时先后能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让我吃惊的是,在第一次达尔内被捕时,当时的民众在得知达尔内的“罪过”后,希望他马上被处以死刑的急迫心情,和当法庭宣布他无罪时民众们所表现出来的欢喜之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无法理解。
再次,是什么让一位本来欲自暴自弃过一辈子的人,为了所爱的人,竟然可以献出了生命。西德尼·卡尔顿对爱情的执着让人钦佩,他成了全书中最具灵魂的角色。所以把最后他的话(作者认为他的想法会是这样)抄录在下:
“我看见巴萨、克莱、德伐日、复仇女神、陪审员、法官,一长串新的压迫者从被这个惩罚工具所摧毁的老压迫者们身上升起,又在这个惩罚工具还没有停止使用前被消灭。我看见一座美丽的城市和一个灿烂的民族从这个深渊中升起。在他们争取真正的自由的奋斗中,在他们的胜利与失败之中,在未来的漫长岁月中,我看见这一时代的邪恶和前一时代的邪恶(后者是前者的自然结果)逐渐赎去自己的罪孽,并逐渐消失。
“我看见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我是再也见不到英格兰了。我见到露西胸前抱着个以我命名的孩子。我看见露西的父亲衰老了、背陀了,其它方面却复了原,并以他的医术踏实地济世救人,过着平静的生活。我看见他们的好友,那个善良的老人,在十年之后把他的财产赠送给了他们,并平静地逝世,去接受主的报偿。
“我看见我在他们和他们无数代后裔心里占有神圣的地位。我看见露西成了个龙钟老妇,在我的祭日为我哭泣。我看见她跟她的丈夫正结束生命的历程,并排躺在弥留的榻上。我知道他俩彼此在对方的灵魂中占有光荣崇高的地位,而我在他俩灵魂中的地位则更光荣、更崇高。
“我看见躺在她怀里的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看见他业绩优异,以他的光耀使我的名字辉煌。我看见我染在那名字上的污迹消失。我看见他站在公平正直的法官和光明磊落的人们的最前列。我看见他带了一个又以我命名的孩子来到这里。那时这里已是一片美景,全没了今天的扭曲和丑恶。那孩子长了个我所熟悉的前额和一头鑫发。我听见他告诉我孩子我的故事,声音颤抖,带着深情。
“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十一章第二十五节。这是耶稣因乞丐拉撒路之死说的。其后耶稣来到拉撒路墓前,死去已四天的虔信耶稣的拉撒路果然复活,体现了“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的意思。这句话是卡尔顿父亲墓碑上的铭文。)
读后感1200字篇2
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三体》
疫情期间闲来无事,无意中看到了在书柜里放着的三体,脑中便产生了想再攻读一次的想法,翻开第一部的封皮,映入眼帘的是略微发黄的书页,上面刻满了时间的印记。翻开书页,慢慢品读,我又见到了汪淼,叶文洁,杨卫东,罗辑,程心,史强,章北海。那句我最喜欢的话:“全员进入深海状态,自然选择号,前进四!”也安静的躺在那里。仿佛上一次的攻读,还在昨天。
用了十天重新把三部曲攻读了一遍,看到了大刘用自己的'基本理论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构建了这座文学史上的丰碑。
?三体》本身,对人性,有着极其准确的认知。其中,对人类的自大,无知,以及目光短浅,进行了深刻的披露。而我们,就像住在地下室,却总想探索外面都市生活,但却没有能力和条件。而我们又像那从深井中仰望天空的青蛙。想探索,但却没有能力。
人类探索宇宙的脚步从未停止,在人类像个孩子一样,对着深渊喊道:“嘿!这里有人吗?”此时的深渊正在凝视着这个无知的孩子,其他的文明早已把枪对准了他。毕竟,在这片无尽黑暗的森林里,信谁也不如信自己,自己既是猎人,同时也是猎物,只有隐藏好自己,才能得到捕猎的资本。
而我们转念一想,宇宙无比广阔,而你我,包括整个人类文明,都是时间这条长河之中,激起的一朵渺小的浪花罢了,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从那个奇点而来,最终,也将归于虚无,而人类文明的生命历程,在宇宙这这本“故事会”之中,甚至,都算不上一个故事。
人们,总是高喊保护地球,实际,人类指示地球存在46亿年中的一瞬。而我们的存在,或许就是一种幸运。就好比,一只小鸟,大声喊道,要保护自己的这片雨林。
这,和人类文明在其中认为自己是浩瀚宇宙中为数不多的高等文明一样荒谬,人类需要保护的不是地球,而是自己本身。只不过都是想让自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多存在一会儿,尽可能的,留下自己的痕迹。尽管,这些痕迹终将归为尘土。
也许,有人会问,那我们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岂不是做什么都是无用功,没有意义。
恰恰相反,我们来到了这个世界。并不是为了完成自己繁衍后代的任务而来,或者来说,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任务,并不只是单单的繁衍后代。也不是为了进化而来。而是,为了我们自己。“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我们的存在,正是为了给现在的岁月以文明。为我们现在的时光,输入生命。我们的每一步,每一次的思考,都会给我们本身赋予意义。
“我是一束烟花。”
“我要燃烧我自己全部的生命,努力盛开的更加耀眼夺目。”
“我知道天空很大,也知道我盛开后一切还是会归于黑暗。”
“但我知道,这片天空曾因我而绚丽过。”
“这,就够了。”
读后感1200字篇3
早就听说《傲慢与偏见》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
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之后,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这本书主要是经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述,反映了几种不一样的婚姻观念。在感情中,究竟是应当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感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我的观点,而是经过几桩不一样的婚姻描述,让读者自我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述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那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述,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主角,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我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当然,书中所描述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
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本事,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明白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确定本事,明白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我最推崇的是伊丽沙白——贝内特家的三小姐。她美丽、热情、聪明、自尊自信、应对权势绝不低头。当她看到达西的傲慢行为时,即使明白他是一个年薪上万英磅、并且地位颇高的少爷,她也绝不所以而自我的去巴结他。舞会上,当整个朗波村的人都对他趋炎附势时,她只是鄙夷地坐在一边。之后,她明白自我错怪了达西时,也敢于表白歉意。还有,在简生病的时候,她放下小姐的架子,徒步冒着雨去探望姐姐,耐心地服侍姐姐……总之,在这本书中,她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可人儿,有个性,却又善良无私!
宾利是一个和简差不多的“老好人”,尽管他也很有钱,但他却那么平易近人。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和简能走到一齐,我想,这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至于达西呢,前面说过,他是一个“傲慢的家伙”,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向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开始,他也存在着很深的门户之见,可是,在伊丽沙白的影响下,他慢慢地开始接近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称的”小老百姓了。之后,他和伊丽沙白抛开门户之见,最终走到一齐了,他们这两个性格几近完美的人,以后互相影响,也许会变得更完美了吧。
总之,看完这本书,感想颇多,无奈文笔有限,难免词不达意,写下些生硬的文字,但愿大家别见笑!同时,提议大家都看看这本书,看完后掩卷深思一下书的:感情,到底是应当把什么放在第一位。
读后感1200字篇4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缓悦耳的驼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这段话,似乎在回忆着什么,回忆着童年吗?我想,回忆的更多的,应该是作者的父亲。
?爸爸的花儿落了》是《城南旧事》中的最后一篇小说,英子已经12岁了!童年渐渐远去,病危的父亲要求她去历练,让英子意识到自己真的长大了。终于,爱花儿,爱生活,更爱孩子的父亲去世了,小学毕业的英子则告别了无忧无虑的童年,担起了生活的重任。父亲的去世,英子思潮澎拜,见眼前之人,忆从前之事。内容丰富而不杂乱,情感深沉而动人,失去父亲的离愁别绪与人生的悲欢离合营造出浓浓的父女情怀,与萦绕瞭。是这样的一个父亲:负责任地工作,努力求生存,热心助人,不吝金钱。对每一个孩子都疼爱,孩子不受人恩惠,注意言行习惯,乐于帮助别人……这样的父亲让子女尊敬、怀念。
我的眼边浮现出我的爸爸,从我记事以来,爸爸很少管我,好像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周末不是睡觉就是被人叫出去,我第一天上幼儿园,第一天上小学,爸爸从没送我或接过我,爸爸错失了我好多的第一次,不由得我的耳边又浮现出妈妈对爸爸的抱怨,说,爸爸,不管家,不管我和弟弟……看了很多关于父爱的书,渐渐地我拿书中的父亲和我的爸爸相比较,突然发现,我好像是一个缺少父爱的孩子。心中也难免会闷闷不乐。不禁会想,爸爸爱我吗?
直到去年暑假我和爸爸去泰山游玩,那天,真是天有不测风云,我们在下山回宾馆的途中,突然下起了很大的雨,是爸爸开的车,因为山路不熟,在一个急转弯和对面两车交换时,我们的车打滑了,撞上了路边的大树,我坐在车的右后座上,因为剧烈的撞击,把副驾驶座的座位往后压,正好压在了我的腿上,让我疼痛不已,动弹不得。爸爸也被前面的汽车玻璃划得脸上都是血,但是他不顾自己的脸上的疼痛,急忙把我从车里拖出来,背着我在路边拦车,雨水沿着爸爸的脸颊流下来,也许是爸爸脸上的血吓坏了司机,拦了半个小时的车,竟没一辆车停下来,爸爸的手机也淋湿了,没法打救援电话。爸爸只好背着我沿着泥泞的山路,走了2个小时才下山,叫到车,送我去医院,我因为没有下地走路,抢救及时,在床上躺了半个月就恢复了。而爸爸的左面脸颊上因为雨水加上汗水的浸泡,发炎了,留下了永远都不能消去的疤痕。相信,每一个父亲碰到这样的事,都会不假思索的这么做,这就是浓浓的父爱。一个好父亲对儿女的成长起关键性作用,父亲的教诲会使儿女受益终生。父爱,在生活中也许并不明显,并不像母爱一般,有着灼热的情怀;也不像母爱一般,平静却能打动人心。父爱,出现的次数大大少于母爱。但是,父爱是山,是海,是深沉的,是细水长流,是一种博大的胸怀,更能激励着儿女的心。《爸爸的花儿落了》,《背影》中的父亲,还有我的爸爸……打动了千千万万儿女的心。不由得又想起,是爸爸每年的暑假带我出去旅游,是爸爸细心地帮我买鞋买衣服,是爸爸教会了我骑车,是爸爸……父爱地久天长。
想着英子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这时,我也不禁想大声说,“爸爸,我爱你!”
读后感1200字篇5
?穆斯林的葬礼》这是本让我了解到在爱的面前没有宗教信仰,没有世俗,没有疾病,没有疾苦,只有爱,唯一的爱。
表示花了两天看完的这本书,真不错,好吧,让我心动的明明是楚雁潮对韩新月的类似于表白的话好麽,心潮澎湃中啊……
因为也只是花了两天的时间看的 原谅我 只是粗粗一看啊 没有体会到啥真正作者的内涵之笔 所以这次的读后感是那啥略读的啊……
也原谅我对于宗教那啥的不清楚的状态啊 搞了半天都是那啥穆斯林
有一种宗教跨越了国界,有一种爱情跨越了生死,t;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Ⅰ。
——题记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只是觉得老师推荐了便就往下看了,曾一度想要放弃阅读下去,因为里面的都是自己不懂的宗教信仰以及玉器方面的知识,只是囫囵吞枣地翻下去,给自己一点信心。
作者给了人物血肉,重新赋予了生命的气息。
韩子奇、韩太太、韩新月、韩天星等人物像是重新活过来般的,不同于仅仅局限于书上的内容,在阅读时完全可以由脑海中想象出另一个场景,一个四合院里发生的过去、现在、将来的故事,或许将来是未知的但是这个玉器家族的命运还在继续,韩新月是象征着青春生命的,但是却在她最美的年华中遇到了心脏病,也与此同时的她遇到了挚爱——她的老师,楚雁潮,这不能说是上天还是穆斯林的真主给他们的一次考验还是恩惠,谁也说不清楚。
韩新月和楚雁潮的爱超越了宗教与生死,他们的爱不同于世俗中的爱,这种爱是火,这种爱的阳光,照耀着整个世界,给世界一个光明,楚雁潮能勇敢地爱上一个命不久矣的女子,而韩新月也能敞开心胸来爱,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
在我眼中这种爱不是怜悯,因为韩新月最不需要的就是怜悯;这种爱不是施舍,因为韩新月她足够坚强;这种爱就是一种爱,从萌芽到成长的爱,历经破土的爱,由心而发的美好情感的爱,这种爱是能长久的,因为他们的精神世界是富有的,不是一贫如洗的,他们的爱是灵魂和精神的,不是单单肉体上的爱,不是猎取对方的爱,不是全部占有对方的爱。
但是他们的爱情韩太太不会同意,因为她固执的认为韩新月和楚雁潮是两个世界的人,是不同的,他们的宗教信仰不一样。
但是在爱的面前没有宗教信仰,没有世俗,没有疾病,没有疾苦,只有爱,唯一的爱。
韩子奇与韩太太的婚姻不知道是不是爱情,而在韩子奇逃离去英国时又与玉儿生下了现在的韩新月,韩新月从出生起就不受韩太太的祝福,因为这个象征的是他们婚姻的失败的例子。
韩子奇在年轻时是“玉王”,是名盛一时的人物,而韩太太则是韩子奇师傅的大女儿,玉儿是韩子奇师傅的小女儿,这算是一场怎样的婚姻和爱情。
这些是是非非也挡不过时间的流逝,时间会把这些东西全部掩埋住,黄土一坯之后这些都会烟消云散,尘嚣中只剩下还未消散的.爱。
读后感1200字篇6
思念,就像钟表,只有嘀嘀哒哒的呼唤,没有日夜与四季的流转。
——题记
“音乐会的成绩未能完全满意,主要是因为根基问题。”这似乎是对傅聪的批评,但又何不是一位父亲对孩子的叮咛与爱呢?傅雷对傅聪用最直接的言语,叮咛着傅聪。这也是傅雷望子成龙心切的表现啊!
是啊,望子成龙是全天下父母的心声,总是表现在那声声叮咛。
圣人的父亲也是这样。王阳明的父亲王华看到王阳明被嘉靖皇帝封为新建伯、光禄大夫、上柱国,兼任南京兵部尚书时,对王阳明说:这未必会有好结果,你要小心。最后,王阳明听从父亲的叮咛,终没有跳进朝臣的圈套。
生活中,何尝不是这样,父辈们总在信中叮咛我们:曾在给我的一封信中,父亲写到:“你这个年龄是一切往前的,但不要太过浮躁,偶尔回头看看过往,其实也是一种策略。”写这封信时,我正遇难关,只想硬着头向前用蛮力开道,只是不能成功。爸爸用这句话提醒我看看克服过的困难,总结经验。最终我渡过难关。
“朋友对我们的帮助、照应与爱护,不必一定要报以物质,而往往只需几封亲切的信,使他们快乐,使得人生充满温暖。”
傅聪这时远在万里之外,遇到了友谊问题,向傅雷请教是否一定要以物质报答。傅雷的这句叮咛如清澈的雨露灌溉给了如久旱般的傅聪。友情是很重要的,但友情重情,心到比赠予更重要。
父辈对我们交友时诚恳的叮咛,可能逆耳,但哲理丰富。
我小学时与我的一个同学交朋友,有一次他帮了我,我认为应以重礼相谢,爸爸告诉我:“朋友需要真情,而不是金钱。”我定要买个什么礼物,他不给钱,只好作罢。
上了初中,才明白,友情是像素丝一样纯洁的情谊,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的确是,页页家书,浓浓父爱。密密字迹,个个叮咛。
父辈对子女的爱和叮咛,是悠长、深切、却又不溢于言表的,是发自内心、却又不言回报的。这种爱,无需明言,却又从不急于表白,甚至不需要子女去理解,只是默默奉献着。
是的,父辈的叮咛,随时光荏苒,愈显睿智!
读后感1200字篇7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塞林格带有自传性质的一部小说。小说主人公霍尔顿因5门功课中的4门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但他又因种种因素而无法回家,于是在外漂泊流浪了两个多星期,他原本打算到西部去,但因妹妹菲芘的跟随而打消了这个念头。他最大的愿望是做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保护在麦田里玩耍的孩子不掉下悬崖去,但最终,他在大病了一场之后不得不再回到学校继续上课。大病也就意味着霍尔顿的大彻大悟,意味着一个人的生活最终要与现实接轨,意味着我们的叛逆是错误的'。
主人公身上充满了叛逆色彩,他打架、逃课、吸烟、酗酒、等等,都是青春期孩子身上典型的叛逆特征,他厌恶学校,以及学校里的老师、同学等一切的人和事,他总是希望逃离现实生活而到自己理想的世界中去,却又一次一次被现实打击的失望彷徨,一次次的提醒着他,理想与现实之间是具有差距的。
的确是这样,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反差,你的理想,往往就是你在现实中无法得到却又渴望得到的东西,现实越糟糕,理想就更美好。而理想只有通过我们的努力才能够得到实现。小说中主人公的理想很美好也很朴素,但对于他来说,依然是很难实现的。他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还没有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他不能也不可能离开家离开父母独自一人到西部去生活。小说的最后,也许正因为作者认识到理想的不切实际,才乖乖的回到了家,回到了学校。
现实中的我们也是如此,和主人公霍尔顿有着一样的叛逆,总想着脱离社会规则而按照自己一个人的意愿去生活,小学作文,然而理想和现实之间存有差距,人本来就是群体动物,成年人也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完全独立的一个人存在,更何况是还没有自立能力的我们呢?但也不要否认理想的存在,正因为有正确的理想鼓励我们,引导我们,我们才能够不断发展、不断进步。
理想和现实之间是有距离的,承认现实是我们实现理想的基础,而美好的理想又是鞭策我们不断进步的动力,只有正确的把握好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以现实为基础,以理想为目标,脚踏实地,我们才能不断前进,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